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授权我省监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4月1日起,我省11个市的市场监管局和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登记范围包括:住所在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依法应当由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而经其授权;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另有规定的。各被授权局采取入驻行政审批局设专窗的方式,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工作。
随着我省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该项业务的开展将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为地方利用外资产生新的吸引力,提升我省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推动服务业、高新产业、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注入新动能。(聂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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